江西天沅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天沅环保”)是家利用废弃油脂生产脂肪酸类产品的企业,2020年12月24日,天沅环保申请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获证监会受理。
2020年上半年,天沅环保新出现第一大供应商——东营市德缘新材料有限公司,工商注册信息显示,这家公司2019年8月8日才注册成立,法定代表人王冬季,注册资本100万,参保人数为0人,但2020年上半年,天沅环保对这家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金额(不含税)达到了1,185.50万,销售金额占到天沅环保上半年销售收入的6.35%。
一家2019年8月才新注册成立,注册资本100万,没有员工参保的公司,在2020年上半年就一跃成为了天沅环保的第一大客户,这很难不让人产生疑问。
另一方面,工商信息查询到,与东营市德缘新材料有限公司疑似关联的公司有6家,这些公司主要都是在2019年5月后陆续成立的,六家疑似关联的公司分别是东营市恒一塑料有限公司、广饶展高油品销售有限公司、东营市生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、东营万特瑞商贸有限公司、东营市凯胜商贸有限公司、东营市天一新材料有限公司,而上述这些公司的员工参保人数也都是0人。
所以,综合以上信息看,天沅环保2020年上半年新增的第一大客户可能是一家突击成立的“壳公司”,据此,我们怀疑与之相关的2020年上半年天沅环保对东营市德缘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金额的真实性。
天沅环保2017年、2018年、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的税前利润分别为1,927.63万、3,576.78万、4,865.79及558.19万,但同期利润表中的其他收益分别为2,785.68万元、3,583.30万元、3,516.30万元和764.97万元,主要是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>的通知》(财税[2015]78号)获取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。
从上表中可以看到,2017年至2019年,天沅环保其他收益(主要是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)占税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44.51%、100.18%、72.27%,2020年上半年其他收益占税前利润的比重也达到了137.05%。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于2015年6月颁布的《关于印发<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>的通知》(财税[2015]78号)的相关规定,天沅环保利用废弃油脂(酸化油、地沟油等)生产工业用脂肪酸、硬脂酸、植物沥青等产品,属于国家鼓励、重点支持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;利用“废弃动物油和植物油”生产“工业级混合油”等产品并销售给化工企业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、退税率70%的政策。
而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也提示,2017年2020年上半年,天沅环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获得的增值税返还金额分别为2,579.52万元、2,904.85万元、2,726.76万元和753.10万元,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2.37%、84.54%、56.50%和88.75%。
增值税优惠政策对天沅环保的盈利水平构成较大的影响。如果未来国家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重大不利调整,公司将面临净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。
也就是说,如果没有了税收补助,天沅环保的业绩实际就是亏损的,公司业绩主要靠税收补助,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是相当低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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